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如果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我能得到补偿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03628什么是编号?

如果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我能得到补偿吗

我是外地人1996年进入厦门一家大型上市国有企业{物流公司}。当时进入公司是做一名搬运工,当年公司没有跟我们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当时我们有办厦门暂住证户主是公司的{不过现在手里没有以前的票据},后来因公司业务发展,2001年我调到公司做正式职工(现在的职位是仓管),领固定工资,当时有签用工协议,(现在手里没有当时的协议,但是有当时工资条和那一年的暂住证,)到2002年2003年才开始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这几年的合同有跟集团公司签的,也有跟股份公司签的,最后一次的劳动合同是现在的子公司签3年,工作性质和工作地址都没有变)现在劳动合同就快要到期了,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 我现在想与公司签无固定期合同,如果公司不跟我签我能得到补偿吗?能补偿多少年?

2 如果公司安排我到其他子公司或其他部门其他职位(工作地址不是在现在的工作地址或者是外省)我不去能得到补偿吗?

3 员工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能不能以业绩考核来淘汰员工?(其实是变相裁员)如果被淘汰的员工能得到补偿金吗 ?

4 如果公司要迁走(搬迁到别的地址),我不去能不能得到补偿?

5 补偿金是按年平均工资算,要不要加平时的奖金和年终奖金,年平均工资是算去年的还是算签合同之日至合同结束的。

补充说明:
补偿金到底是从合同工作年限算 还是事实劳动关系开始算 还是08年以后算?
咨询者:fa217553福建
[咨询时间:2011-05-0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06 11:38
魏国鹏
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1-05-06 15:33
陈福猛
如果属于合同期满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08年以后的部分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法律顾问——
林月钰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559445896
积分:1820
]
回答时间:2011-05-07 23:44
林月钰
委托律师以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