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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嫁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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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2964什么是编号?

彩礼嫁妆纠纷

没有办结婚证,举办了婚礼了,两人因性格不合,女方跑回家至今不回,结婚也就两个月。

男方起诉女方离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款和首饰,请问女方该不该返还啊?女方有嫁妆在男方家里,女方前去索要,男方不给,女方买嫁妆的发票收据在男方手上,问怎么样才能要回嫁妆?

咨询者:fa224231安徽
[咨询时间:20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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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孟令岐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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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4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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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5-04 19:42
孟令岐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因此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互相返还彩礼和嫁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04 19:43
魏国鹏
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女方起诉要求返还嫁妆即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了,女方只需返还一半即可。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成军律师
[地区:安徽-六安市
手机:18805649108
积分:1730
]
回答时间:2011-05-07 15:06
王成军
双方各自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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