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剑桥培训学院被相关部门停办,然而在2005年收取了我的学费,2007年我将其告上南开法院,要求退回学费。
兰法官没有判其诈骗只是判罚其在年底全额退还学费,但其并未如期归还,我申请法院执行至今仍未拿到我自己的钱。
执行法官并不是积极的为你讨回公道,两年来我不断地追问,只是搪塞。
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