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2006年因意外伤害被判三缓四,当时赔偿了被害人一笔钱,还有一小部分钱没有还上,本来应该在2010年结案,因家里老人又病需要照顾没有及时到当地结案,被害人天天到法院闹,因为我朋友当时手机丢失联系不到他,后来法院要给予收监,钱我们已经还给被害人了,我朋友在缓刑期间也没有在危害社会,为什么还要给收监,法院也不给我们什么通知判决,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可以上诉吗?还是有其他的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