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刚才我的机动车向北左转进路口,车身已经正了,就被由东向西开来的电瓶车撞上我车后面的右轮轮毂,对方一只膝盖擦破皮,经医院鉴定无伤!交警让我支付带其去医院的所有检查和处理费用,并支付500元修其电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全扣走了!我的车和电动车由车主自己开走!请问这样的处理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