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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被电动车撞了 交警判定让我支付对方修车和医院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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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1636什么是编号?

我的车被电动车撞了 交警判定让我支付对方修车和医院检查费用

您好,刚才我的机动车向北左转进路口,车身已经正了,就被由东向西开来的电瓶车撞上我车后面的右轮轮毂,对方一只膝盖擦破皮,经医院鉴定无伤!交警让我支付带其去医院的所有检查和处理费用,并支付500元修其电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全扣走了!我的车和电动车由车主自己开走!请问这样的处理合理吗?

咨询者:lt131416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3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徐文成律师
[地区:甘肃-武威市
手机:18993563908
积分:1433
]
回答时间:2011-04-30 23:43
徐文成
基本合理,具体看双方责任大小而论。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5-01 13:57
郭军
你好!

是否合理需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怎样认定的。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5-01 21:38
刘子若
由交警部门处理,具体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5-02 00:05
赵江涛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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