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级机关投诉或直接起诉。
我叫陈某某,男,汉族,现年48岁。我叫陈某某,男,汉族,现年48岁家住陕西省紫阳县。
现租住在西安市新城区朝阳门,以跑三轮车为生。
2011年2月10日14时15分左右,我骑三轮车经过西安市东郊轻工市场东南角,即勤工路南口。
被一个交通协警拦住,当即重重地打了我几耳光,又把我按倒在地,用拳头猛打我的头左部,用脚踢我的胸部。
接着又把我抓进旁边的长乐中路派出所治安值勤室,两个穿蓝色制服的男人和这个协警像练拳击一样,对我猛打。
他们多是用拳头猛打我的左头部,用脚猛踢我的胸部。
我被打得疼痛难忍,才逃了出去。我被打得疼痛难忍,才逃了出去当天我去长乐中路派出所报了警。
第二天我去医院作了检查。第二天我去医院作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左头部和胸部都有伤情。
随后我又多次找了这个协警所在的交警七大队和长乐中路派出所,要求作恶者给我治伤,但至今没有结果。
我被他们打后经常头痛、胸痛,经常不能劳动。我被他们打后经常头痛、胸痛,经常不能劳动本来就有的抑郁症更严重了。
我希望得到法律裁决,要求这几个恶势力赔赏我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我该怎么办?请求给于指点,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