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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样取得赔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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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1353什么是编号?

我该怎样取得赔赏?

我叫陈某某,男,汉族,现年48岁。我叫陈某某,男,汉族,现年48岁家住陕西省紫阳县。

现租住在西安市新城区朝阳门,以跑三轮车为生。

2011年2月10日14时15分左右,我骑三轮车经过西安市东郊轻工市场东南角,即勤工路南口。

被一个交通协警拦住,当即重重地打了我几耳光,又把我按倒在地,用拳头猛打我的头左部,用脚踢我的胸部。

接着又把我抓进旁边的长乐中路派出所治安值勤室,两个穿蓝色制服的男人和这个协警像练拳击一样,对我猛打。

他们多是用拳头猛打我的左头部,用脚猛踢我的胸部。

我被打得疼痛难忍,才逃了出去。我被打得疼痛难忍,才逃了出去当天我去长乐中路派出所报了警。

第二天我去医院作了检查。第二天我去医院作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左头部和胸部都有伤情。

随后我又多次找了这个协警所在的交警七大队和长乐中路派出所,要求作恶者给我治伤,但至今没有结果。

我被他们打后经常头痛、胸痛,经常不能劳动。我被他们打后经常头痛、胸痛,经常不能劳动本来就有的抑郁症更严重了。

我希望得到法律裁决,要求这几个恶势力赔赏我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我该怎么办?请求给于指点,谢谢!

咨询者:fa221917河北
[咨询时间:2011-04-3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4-30 05:52
陈晓云
向上级机关投诉或直接起诉。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30 12:12
魏国鹏
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解决获得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1-04-30 20:45
严亨春
有权到法院起诉解决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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