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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怎么要求得到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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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1093什么是编号?

工伤怎么要求得到合理的赔偿?

一个人在煤矿上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眼睛受伤。

在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好了些(能看见东西了),但医生说这次伤害对视网膜的影响是永久的,一时半会也不可能完全恢复,医院叫出院。

但老板对这件事怎么解决也没说清楚,去找他,他也不怎么理这件事。

那么,这个人应该怎么样合理的来要求老板对这次伤害做出赔偿呢?

咨询者:fa221537云南
[咨询时间: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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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29 12:57
魏国鹏
伤者的情况属于九级伤残,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易轶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0300480
积分:10182
]
回答时间:2011-04-29 12:59
易轶
进行工伤鉴定,收集保管好相应的材料,要求老板承担工伤赔偿
另外,如果有保险,可以查看下是否符合保险公司的赔付条件

相关的法律条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易轶律师于 2011-04-29 13:00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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