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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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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0708什么是编号?

婚前财产

你好!我是2006年5月结婚,在2004年我同父母共同出资在我公司集资建房,因公司原因,其产权证到2011年4月才办产权证,证上产权所有人是写的我们夫妻俩,请问这房产是否已成为夫妻同共财产?若是,我有什么补救措施?谢谢!

咨询者:fa220856重庆
[咨询时间:2011-04-2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4-28 12:50
陈晓云
产权人写的是夫妻俩,视同你父母对你俩的赠与,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28 13:32
魏国鹏
可以补救,只要你的父母现在出具书面的声明明确表示:你父母的出资是赠与给你个人的,该房屋就依法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孙红斌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700808852
积分:831
]
回答时间:2011-04-28 14:10
孙红斌
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房产确系你婚前和父母共同购买的房产,可以确定该房所有权人为你和你父母,房产证上如果不能出现父母的名字,也可以只写你的名字,也可由父母写一份赠与声明,明确该房屋其所共有部分赠与你个人,这样房产基本就能确定到你个人婚前财产名下了。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1-04-28 14:18
单薇
由于登记的是你们夫妻的名字,所以从法律表象上看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和你丈夫协商,书面协议该房屋属于你个人所有。并办理变更登记。单薇律师qq号:76018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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