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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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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0425什么是编号?

怀孕请假

我预产期是8月4号,现在我想提前请假,但公司不批准,我是因为怀孕期身体不适而请假,医院已开证明给我请假,但公司只批准在预产期提前半个月休息,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批我假是否合法,国家是否有规定孕期最长时间是多少?谢谢。

咨询者:fa220505广东
[咨询时间:20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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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易轶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0300480
积分:10182
]
回答时间:2011-04-27 17:55
易轶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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