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河北省涞源县水堡镇独山城村主任齐俊违法违纪,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特别严重侵权,中饱私囊,任意给一证多用,无证采矿企业广开绿灯,老百姓深受其害,强占村民土地,乱伐乱砍林木,破坏生态环境,破坏植被,现举报事实:
一.未经批准,只用村委会一章,准许无证采矿企业以租代征,毁灭性的强占土地1.3万亩左右(以合同为准),其中粮地800亩,可种土地2000亩,有林土地1万余亩。
二.用以上同样手段砍伐林木3万余株(以合同为准),其中果树5000余株,成材树1.5万余株,幼树1万余株,山林树无法估计。
齐俊的所作所为,激起村民的强烈反抗,心急如火的昼夜阻挡,因此张保成、李二贵、张有林、董建立等多人先后被询问。罚款、拘留,相当的“绊脚石”村民遭到刁难、打击、报复。
1962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实行“四固定”时已经将这1万多亩有林土地按照历史的规律,实事求是的归还葛条彦、独山城、七亩地、三合庄、韩富沟、谷丰(原生产队)六个自然村所有一直经营,管理至今。可独山城矿业开发后,齐俊特别严重侵权,人不知鬼不觉的将这1万多亩有林土地收归村委会,盗卖给各个采矿企业。
三.邻村龙门村,不是矿区,没有矿业,汇丰选厂只在那里征一小沟,约有几十亩,做尾矿库用,赔偿70万元,村民每人得到赔偿款1000元。可是,独山城境内建有尾矿库12个,再加之盗卖的1.3万亩山林土地,老百姓分文未得到,村集体账户中也没有,村内更没有搞建设,齐俊也不承认贪污受贿,那么还有何原因呢?
四.自1962年执行“四固定”起水泉凹30亩左右的基本农田就划归给了韩富沟村民经营、管理至今。事到2004年不知何故,齐俊将这土地给了北城子村的村民,并将卖款安排“他去支取”。
五.2004年采矿企业,急占用韩富沟村,齐俊为讨好受贿,威逼村民搬走,当时承诺每人给基本农田0.5亩,宅基地0.5亩,可实际每人只给0.36亩,宅基地0.4亩,村民不同意,齐俊给村民行贿(董合须3万、董扬顺4万、李二贵3万、张有成1.5万、张栓虎2万、张连成1.6万。张有林1.5万等10余户),其他村民以防洪为名,贴封条,法律恫吓,强行搬走。在没有限拆迁时间的情况下,齐俊一夜间用勾机将172间宅房全部推到,致使张有林、董来顺根本不知拆迁时间,所以将粮食、衣被、家具等所有家产全部压毁,至今未作赔偿。
六.齐俊本不是搬迁村民,所以各项指标没有他的,可是他在富丰村建房2处8间,共计额外建房8处32间,这样就侵占了搬迁村民的基本农田和宅基地10余亩。这还不够,再分配房屋时他先挑,剩下的才让其他村民抽签分配。
七.富丰村9处宅基地没有主人,使用该村耕地3.6亩,已经卖出2处,其中张文利购买1处,付款5万元,照样计算,共款45万元,不知去向。
八.剥夺谷丰、韩富沟村民政治权利,2009年取消村民选举权利。
九.2006年用村民105人,谎报20人,共125人(检察院有花名册)的名誉,报扶贫局每人拨款3000元,村民未支取,据查由包工队支取了。
十.2007年经检察院查,退赔脏款7万元,据说做了阶段性处理,定为取保候审,可是至今一直仍然还任重要领导职务,涞源县这种做法是否违法?为什么?
上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证据确凿的摆在光天化日之下,况且还有很多问题待提,齐俊所作所为,不和谐,假和谐,激起村民的强烈反抗,几年来向当地有关单位反映没有结果。所以向中央领导反映,时间又近2年了,涞源县仍没有结果。
联合签名:徐永花、董连新、耿月红、董建成、李国英、李二贵、张连成、王玉龙、董连贵、张有成、黄旭、张宝山、李凤龙、董成、张有林、董三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