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一般是平分,孩子要看具体情况
女,今年40岁,结婚18年,在一单位当招聘工,工资约600元,男方在自己父母开的小餐馆帮忙,没有支付工资,男方日常消费由父母支付,女方除了伙食外其他消费由自己支付。
生有一女已17岁高中二年级。生有一女已17岁高中二年级与男方父母,姊妹及姊妹孩子约10口人一起共同生活到现在。
女方除了工作外在这个大家庭理18年一直搞家务,包括给所有人做饭,清洁打扫,节日在餐馆帮忙,盖房时帮忙等。
自己支付小孩的大部分支出,支付电费,部分家里费用。
这个大家庭的财产是一院房产,一间餐馆,但是父母一直告诉他们小两口房产和餐馆是父母和几个女儿的,儿媳两个什么都没有。
实际情况是这些家产确实是祖业和老人办起来的。
但是餐馆是在结婚期间开张,房屋共同生活期间全部翻新。
两口关系融洽,但是由于男方父母提出他们家产没人继承,害怕断子绝孙,一直给女方施加压力再生一男孩。
断断续续已折腾5,6年了最近是天天骂人,甚至动手打人,男方现在听父母的话,也是相逼,以离婚威胁,而且说让女方净身出户,女孩子也不给。
女方一直不愿生孩子的原因是1·生男生女不由人2·小两口经济来源微弱,生孩子后难以抚养3·家里财产男方父母认为她们一家三口依赖他们生活,自己没有什么财产,生孩子后不但丢失工作而且生活很艰难。
以前考虑到离婚对孩子的伤害一直忍气吞声。以前考虑到离婚对孩子的伤害一直忍气吞声现在逼到这个地步不得不离婚。
请问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能否争取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