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六个子女,其中在世四人尽赡养照顾义务(其余二人身故),老人老房拆迁补偿金并大子部分资金在全家知晓同意情况下购置老人安置房,暂无产权,但老人在完全民事能力时确认该房产登记于大子名下,大子同老人同住尽日常赡养义务,老人晚年卧病期间其余子女轮流照顾(身故二子、三子遗孀除外)。
问:大子购置的暂无产权的房产是否是遗产,是否参与遗产的分割。
据说无产权房无法作为遗产分割,现实如何执行。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