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以前家中穷,住房小,母亲早逝,家中父亲与两子想协商后立下协议住房由小儿子所有,大儿子放弃该房的继承权,并支付大儿子一百元,并加盖手印,现在该房的房产已经被继母转到自己名下,现在该房已经面临拆迁,想要请问一下,1,该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2,如果想要继承相关遗产有无其他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