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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病假工资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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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760什么是编号?

关于病假工资等问题

我上班一个多月了,突然生病,但与工作无关。我上班一个多月了,突然生病,但与工作无关我现在出院了,但需要在家调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去上班!公司说病假有部分工资。

但我也不知道多少是合理的。但我也不知道多少是合理的我这样没有上班的,拿工资,总觉得不太合适。

我跟公司没有签合同就生病了。我跟公司没有签合同就生病了公司也不好对我开口,如果公司开除我,是不是应该的?其实开除也觉得应该。

但是我现在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在这方面能得到一点,也是好的!只是想得到的心安理得一点!帮帮我,给我一点答案!

咨询者:fa136271安徽
[咨询时间:2010-10-22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刘东斌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5306386366
积分:1341
]
回答时间:2010-10-22 17:27
刘东斌
你的情况,应当得到病假工资。具体金额各地对于病假工资均有相应的规定,可以参照规定办理。 对于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问题,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可以享受不同期间的医疗期。各地也有不同规定。超过医疗期后,企业可能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一)项的规定和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解除劳动合同。
步入律师业以来,秉承先做人后做事的原则,诚实守信,重德敬业。以诚为本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22 17:43
魏国鹏
1。你的病假期间的工资应该按照下列标准发放,法律依据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公司无权再你患病期间开除你,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第(三)项的规定,公司无权和你解除劳动关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22 21:12
刘子若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治病期间,应当发放病假工资。公司无权开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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