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单位工作了9年,单位每月给我发2000元的工资和2000元的补贴,其中2000元的补贴是用现金发的(只在财务领取签收,本人没有凭据),单位一直是按1500元的标准给我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时至今日,我想要求单位给我补缴之前差额部分的保险(即4000-1500=2500元),单位答复不行,说是全国的单位都在少缴,并说单位没有违反规定,因为每年核定缴纳保险基数的时候都给员工确认过缴费基数(确实有拿核定表给员工确认,但为不丢掉工作,都只有认可这个基数,无奈啊)。
请问,如果想要单位补偿差额部分的保险费,有办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