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其他 > 

关于农用耕地互换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8214什么是编号?

关于农用耕地互换问题

我家今天春与村里一家人耕地互换,因双方同意互换,所以村长帮我们写的互换协议书,因我们不是一个队,当时写协议书的时候,我父母就曾经提到过要二队的队长到前,可村长说不是卖田,只要他签字就可以,互换开始一段时间双方都没有意见,很长一段时间后,对方母亲听别人的调梭,开始以各种理由想换回耕地,辱骂我父母,把种好的部分农作物破坏,更好笑的是,这个月村厂与村书记与另外一名村干部联名写了一份书面通知给我家,说我们的协议书无效,就因为我父母老实,而他们家上面有人,

我想问的是像这样的协议书在法津上来说有效吗,我们应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咨询者:fa126090广东
[咨询时间:2010-07-1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7-17 21:54
魏国鹏
法律规定,你们是有权进行互换承包地的,该协议是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规定: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