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你们是有权进行互换承包地的,该协议是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规定: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我家今天春与村里一家人耕地互换,因双方同意互换,所以村长帮我们写的互换协议书,因我们不是一个队,当时写协议书的时候,我父母就曾经提到过要二队的队长到前,可村长说不是卖田,只要他签字就可以,互换开始一段时间双方都没有意见,很长一段时间后,对方母亲听别人的调梭,开始以各种理由想换回耕地,辱骂我父母,把种好的部分农作物破坏,更好笑的是,这个月村厂与村书记与另外一名村干部联名写了一份书面通知给我家,说我们的协议书无效,就因为我父母老实,而他们家上面有人,
我想问的是像这样的协议书在法津上来说有效吗,我们应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