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法提出执行异议。
外省法院到我所在地银行强制将我卡上的钱划走,但我与被执行人没有一点关系。
法院说是在公安系统上查询到我与被执行人妻子同名同身份证号,但我是男性,而且,我向我户籍公安机关查询,被执行人妻子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和我完全不一样。
而且,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没有与我取得联系,银行也没有与我取得联系,我是自己查询我的银行卡时才知道钱不见了,向银行查询才知道是被法院强制划走了的。
现在法院还没将钱归还给我。现在法院还没将钱归还给我还让我去趟几百公里外的法院,说是要验证身份。
这种情况下,我是应该直接找银行,还是找法院才能最快拿回我的钱?另外,我受到的损失应该有谁来负责?谢谢各位能帮我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