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罪与非罪 > 

孩子送养!!!!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3243什么是编号?

孩子送养!!!!

你好,我把孩子送人,因为我是未婚的,而且孩子是早产,没有钱支付孩子住院的费用,我要求领养人支付孩子的住院费2万八就把孩子给她,但我并没有收到她的钱。

我算是犯法了吗?急。我算是犯法了吗?急警察局已经找我了!!!我想维持自己的权利!!

补充说明:
可以那个钱是给医院的,是给孩子的住院费啊。
咨询者:fa122498广东
[咨询时间:2010-06-1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6-11 21:22
殷国丰
你应该不构成犯罪
侯立伟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3864811998
积分:287
]
回答时间:2010-06-11 21:32
侯立伟
看来警察当你是拐卖儿童了。你要钱不对,对方主动给补偿就性质不一样了。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11 21:36
郭军
你好!

如果钱是收养人主动给你的补偿,那么你不够成犯罪。但是送养孩子应当办理正规的手续。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