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和你母亲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2、是的
3、你母亲可以写遗嘱,也可以生前赠与
4、不知道你所谓的必须放弃继承是怎么回事,按理来说房屋因为抵押而不能交易过户与继承人的继承权没有关系。
2、是的
3、你母亲可以写遗嘱,也可以生前赠与
4、不知道你所谓的必须放弃继承是怎么回事,按理来说房屋因为抵押而不能交易过户与继承人的继承权没有关系。
王炳峰律师于 2010-05-08 10:5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一个现在我正面临的问题,非常着急,请律师们能快给我答复。在此先谢谢了。
房子所有人是我父亲,在已经去世,房是集资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并且贷款)
现需要办理房产证,但银行贷款没有还完。我母亲就要我去公证处去写证明,说放弃此房子的继承权,并要求公正,才可以把房产证办成他的名字,(前提是要办我与她的名字必须是还完贷款,可我占时没有那么多钱还,因为房贷的钱都由我来还银行)
现在我想问的问题是:
1.既然房子是我父亲的,本来他的配偶(我母亲)就是房子的第一继承人,(父亲死前没有立遗嘱)我才是第二继承人。为什么我母亲要我去公正处去放弃继承的权利,这个做是正确的吗?是必须这样才可以的吗?
2.若是我这样选择放弃,并且公正了,那么也就是说,这房子是我母亲的,要是她想赶走我,我随时可以走,一旦当我母亲再嫁他人,那么这房子还是属于我母亲所有的是吗?
3.若就算我母亲嫁给他人,房子还是她的,那么我有什么办法让她把房子转到我名下,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难说我母亲不在了,她有和后面的老公生了小孩,那么这房子是不是就不再属于我的了。
4.是否有其他的办法(我无需去公正处去公正放弃产权)能够顺利的办理房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