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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044什么是编号?

离婚诉讼,

我老公对我提起离婚诉讼,因为我母亲生病,去照料母亲半年,之后都 一直在单位上班,我是一名教师,但在诉状中说我有外遇,严重侵犯了我的名誉权,我可不可以提起反诉 ,要求他赔礼道谦,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咨询者:fa116324云南
[咨询时间: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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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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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3-21 23:06
魏国鹏
你老公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说你有外遇,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你有权提出反诉,要求赔偿你精神损失,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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