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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赡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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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967什么是编号?

老人的赡养问题

:本人今年25岁,家有四兄妹,我父亲在我12岁时因病身故,父亲有五兄弟,一个妹妹已嫁外地,我父亲在家排第二,我父亲的大哥也都不在人世,现在剩下了三个叔叔和我大伯的三个儿女,还有我们四兄妹。

我父亲亡故后我们兄妹都是靠我母亲和后父抚养成人,三个叔叔没尽过一点抚养我们兄妹的义务,现在我几个叔叔要求我们几兄妹每月共同分担他们的父亲,也就是我爷爷的生活费,我们做为孙子女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义务赡养老人吗?如果要,我们又该承担最低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几?

补充说明:
我母亲虽然跟我继父生活了十多年,但是他们没有登记结婚,如果我们兄妹继承了我父母的土地,我母亲是否需要付给我爷爷赡养费。
咨询者:fa117329广西
[咨询时间: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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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3-19 20:11
杨汉卿
做为晚辈法律上没有义务赡养祖父母。只规定了子女对父母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19 21:56
魏国鹏
在你的叔叔还在的情况下,你们孙子女没有赡养你爷爷奶奶的义务。你们兄妹继承了你父母的土地和你母亲赡养你爷爷没有必然的联系,你们兄妹继承你母亲的土地是你们合法的继承权利,你母亲没有和你继父结婚,不是其儿媳,即使是儿媳,法律上,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的义务,所以你母亲没有义务赡养你爷爷。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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