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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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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19什么是编号?

多次执行异议

我在建德法院的调解下,和被执行人签了房屋拍卖协议,协议中明确房子的折价及给被执行人留2万的人民币租房用,后来被执行人妻子提出异议,接着又撤销,现在被执行人妻子又提出异议,请问这样针对同一份协议,是否可以多次提执行异议,还有在针对执行异议的听证会上,我可以提那些要求,保护自己。

我打算把被执行人的妻子也列为被执行人,并要求支付从前期的利息。

请问,我还可以提哪些要求,来保护自己。请问,我还可以提哪些要求,来保护自己谢谢了!为了这件案子,奔波建德10来次,毫无结果。

咨询者:41182459...北京
[咨询时间:2008-11-1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红燕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279071
积分:27943
]
回答时间:2008-11-12 20:24
赵红燕
执行和解协议应当是有效的,被执行人的妻子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的.

如果和解协议不能执行,那么就执行原判决,对方承担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建议你最好聘请律师代理执行.

北京市应可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8-11-13 12:00
魏国鹏
你们订立的和解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在执行协议听证会上,你可以提出如果异议不成立,被执行人的妻子应该赔偿你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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