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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691什么是编号?

温州消费者维权:水漫全屋的责任和赔偿问题!

本人是温州市万盛锦园C幢504业主,在2010年1月30日由安装工从温州五金城201号经销商(宝达水暖五金店)代购了4条编织软管(由上海梦豪管业有限公司生产,经销商已指出厂在诸暨市并从他们那里进的货)用于我家橱下小厨宝热水器的接水安装使用,早上大约11点左右安装完毕,下午大概4点左右发生编织软管的接头和管体脱离的质量问题,但因新房打算2月1日才搬家家中无人看管,现造成水漫全屋、殃及楼下的严重后果(包括90多平方的实木地板、实木地脚线、实木门套、进口墙纸全部遭殃,货品价值五六万),后由楼下邻居304室发现及时(当时楼下情况是:404室属毛坯房还未装修但漏出的自来水顺着墙壁一直往下渗水,304室已入住2年多发现漏水时也已经是漫及他家卫生间顶部),并在5点多通知物业关闭自来水总阀门才得以避免殃及整幢大楼。事发后我已经拨通12315报案(回复7个工作日内才处理),也召集过涉及本案的软管安装工、软管经销商来现场勘查取证和协调,他们2家的态度都很积极,一致认为厂家应该承担最大责任,同时他们可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另一方面我联系过上海梦豪管业有限公司,厂方一开始就承认是其生产的编织软管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但后来谈及赔偿责任和金额的时候就翻脸不认人了,说他们厂里一年几千万订单忙都忙不过来,这些小事情不会去管,更不会理睬一般消费者的赔偿问题,态度非常恶劣地说接我的电话已经很给我面子了,对于消费者的电话完全可接可不接,并宣称他们只对产品批发方负责,不对消费者和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承担任何责任,之后直接挂断电话到现在都不接,几次我们主动的沟通令人非常失望和气愤,现在我这正逢搬新家和农历新年,实在是没有办法和能力去解决这个大问题,希望各位热心律师及时帮助和支持,帮我们这些弱势消费者伸张正义和讨回公道!
咨询者:fa114890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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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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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2-05 22:26
魏国鹏
由于你购买的由上海梦豪管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编织软管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致使你刚刚安装完毕就出现了泄水事件,给你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侵犯了你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你有权要求该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 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们可以先到消协投诉,解决不了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院一定会保护你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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