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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583什么是编号?

车管所档案丢失 谁来负责

今年我本来能拿到驾照了、可是车管所突然说我的档案丢失了、让我拿着当时缴费的单子补办、我是2年前交的钱、搬了家、早就找不到了、如果过了2个月、我又要重新交钱!试问、这个责任为什么一定要我来付?
咨询者:fa114682山东
[咨询时间: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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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59884
咨询我]
回答时间:2010-02-02 10:00
魏国鹏
车管所将你的档案丢失,属于渎职行为,应该对你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补办需要重新交钱的话,应该由车管所替你交钱。因为车管所对你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上述第四项的规定,你有权要求车管所为你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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