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的税钱应该谁出?
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卖出的东西(意指:在公司里客户买走的物品及商品)。
客户需要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是商业货物销售统一裁剪发票,请问这个税钱是由销售的工作人承担,还是由公司承担。
补充说明:
那如果公司从销售人员的工资里扣怎么办呢,我举个列子吧,比如某销售人员A在销售过程中,卖掉了一样物品,买价是:7200,其成本是300,客户要求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17%)。月底该工作人员的工资应该是:①: [ 7200-300 ]*10%(销售人员提成)=690。可公司的算法却是:
②:( 7200-7200*0.17-300 )*10%=567.6。若像各位所说的,税钱应该由公司出,那么A员工的工资就应该按①来算,而不是按照②来算。对吗。那首先是从员工卖出的价钱里扣除他们所需要交的税,再从剩余的钱里减掉该物品的成本,剩余的钱再以百分比结算给员工。请问这样的做法对吗?能用法律的办法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