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认为是不对的。法院认为社保争议是行政机关处理的范畴,不予以受理,法院的指引亦很明确,应由行政部门处理,此时,你才知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处理,没有任何规定经过了法院,行政部门就可以不管了。如果其不作为,针对其,你可通过向上一级劳动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
法院受理我的投诉后,到调解时(在劳动者追问下)才说社保不归法院管,说什么法律有明文规定。
现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因此认为我的社保(有法院的证明,证明调解事项不包括社保)经过了诉讼程序所以不受理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