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与对方签订的房屋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2、对方增加房款没有法律依据;3、如要起诉对方,应提供认购书、付款凭借等证据。
我在2004年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由于对方的房产证正在办理,所以未过户,只是签订了中介提供的房屋认购书,其中写明了房价11万,约定对方房产证办下来后协助我办理过户,并且先付了10万元,剩余1万过户后付清,但未写明双方的违约责任.最近房产证办下来后,对方先以房屋增值为由要求增加房款,后又以其父母不同意卖房为由要求收回房屋(其父母不是共有人).请问:1,我与对方签订的房屋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对方可以增加房款吗?3,如我要起诉对方,应提供什么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