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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财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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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126什么是编号?

农村集体财产转让

我们村公开拍卖村小学,18间房子,我家竞标买了下来,在办理房产证时,说超出了人均使用面积,不予办理,现在我家想,把其中一部分按照最高人均使用住宅面积办理房产证,剩余部分或正转让或者做别的用途,主要是想拿到合法的持有证件,以便日后转让租赁出售有一个合法凭据,现在我们手里只有与村里签订的买卖合同。

请达人给支个高招,谢谢。请达人给支个高招,谢谢我家是哈尔滨农村的。

补充说明:
如果长时间不能办理合法手续,我们的买卖合同能作为我是该土地的合法使用者或者拥有者的凭证吗?村政府要反悔怎么办?会不会毁约,把房子收回去,再把钱退还给我们。谢谢刘律师、苏律师、赵律师。
咨询者:fygo黑龙江
[咨询时间:2009-11-0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11-01 14:03
赵井燕
若用途为住宅,应受人均面积的限制。你谈的方法是可行的。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1-01 14:07
苏村野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建议从拍卖的合法性开始入手,集体土地才会涉及使用权面积的人均分配问题,公开拍卖的土地,土地性质就应发生改变,否则如何合法拍卖,这是村集体组织应解决的问题。姑且不谈使用权,买卖合同能否保证你对“拍得”房屋有使用权?如果能保证,先将房屋使用,合同就是合法使用权的凭据!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1-01 15:23
刘家人
1 。你的想法很好。
2 。你们办理合法使用面积后,其余的可以办为工业用地手续。
3 。如果以后买卖房屋,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使用手续。
4 。聘请律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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