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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应否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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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257什么是编号?

医疗过错应否赔?

医疗过错应否赔?

1, 医院在治疗患者子宫腺肌症和附件包块时,未提供其他的治疗方法供患者选择;

2,未经同意切除附件,患者术后在其他医院妇检时才知附件被切除;

3,医院不按患者生育要求对症治疗;

4,拒绝患方请求提供保留子宫和附件的治疗措施;

5,判赔一万元精神损害本身就是对医疗过错的实质确认;

6,告知只有切除子宫及附件措施,诱导患方同意手术;

另外法医鉴定子宫被切为7级残,输卵管、卵巢被切分别为8级残的损害事实;

问题是医学会鉴定诊断正确,手术指征明确,手术操作得当,不属于医疗事故

但法医和医学会都未涉及过错鉴定。

请问这样的医疗过错应否赔?

咨询者:fa107141北京
[咨询时间:2009-10-1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0-16 11:06
魏国鹏
未经患者同意切除附件,本身就属于过错,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法医鉴定子宫被切为7级残,输卵管、卵巢被切分别为8级残的损害事实,这是很严重的后果。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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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军勇律师
[地区:广西-桂林市
手机:13907836705
积分:222
]
回答时间:2009-10-16 11:14
莫军勇
可作医疗鉴定,再起诉
林丽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690537
积分:1107
]
回答时间:2009-10-16 15:58
林丽
医疗过错也是需要赔偿的。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09-10-16 22:17
赵江涛
作医疗鉴定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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