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再进行索赔。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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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在人民医院住院一月后被确诊为腰椎病,次日转入中医院治疗该病。
入院三小时输液致抢救,后又转入人民医院继续抢救无效死亡。
后中医院提出尸解做病理分析鉴定(没有在抢救规定时间内补记病理及封存所有实物),专家仅凭尸检就鉴定出我哥有肺癌细胞属于自发病致死,药水没有问题的结论。
可我哥在人民医院住院时胸部检查报告上写的是“两费纹理清晰....无明显异常”。
死前也没有任何肺病症状。死前也没有任何肺病症状再者,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是由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查找医院有无责任或过错,而中医院却是做的病理分析鉴定。
事发8个月了我们现在准备起诉医院,请问这样的鉴定正确吗?我们现在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吗?谢谢大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