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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的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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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378什么是编号?

工伤期间的误工费等

我是浙江的一名农民工 因为工作期间被电击,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 经过医院观察身体没大碍 只是脚指头烧伤了一点,医院出示证明出院休息半个月休息调养,

我住院期间是我姐姐照顾我,那我姐姐照顾我期间的护理费是按什么标准算,从我住院到休息这半个月为止的误工费和营养费和生活费(包含护理人也就是我姐姐)按什么标准算,谢谢!

咨询者:fa104125浙江
[咨询时间:2009-09-0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吴文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7817790178
积分:1011
]
回答时间:2009-09-13 11:12
吴文
护理费可以按你姐姐的平均日工资计算,你的误工费也按你的平均日工资计算,营养费按浙江省上年度城乡消费性支出的平均值的1倍(30.45元)计算,中间值为45.68元,2倍为60.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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